6.比选请求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首要负责人不得具有受贿违法记载。
7.比选请求人不得为“信誉我国”网站(中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和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名单的比选请求人,不得为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
比选文件收取时刻: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比选请求人应在规则时刻内到指定地址收取比选文件,如在规则时刻内未收取比选文件的比选请求人均无资格参与该项意图比选。注:比选请求人报名时需带着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7月14日10:00,比选请求人应于递送比选请求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请求文件送达比选地址,逾期送达的将被回绝。材料送达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402。
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6楼会议室)。